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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证券化在宏观经济和企业运营中起着重要作用。在过去一年里,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多次讨论过资产证券化对盘活存量的功效。在当前,我国企业融资渠道主要还是依靠银行和企业债,如短融、超短融资券、中票、定向私募券等。但由于企业信用额度或募资额度限制,这些传统渠道常常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。资产证券化,作为近40年来全球金融创新最重要成果之一,事实上可以为企业发挥类似银行融资作用,因此有着巨大市场。李克强总理近年来多次对资产证券化的批示可以看出其潜在功能。

资产证券化实质和特点

资产证券化更为准确的名称是资产支持证券,它是将卖方(如企业)低流动性的、但有着可预测未来现金流的存量资产(表现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端)或广义的非会计意义上的资产(如收费权),进行结构化、信用增强、流动性增强,并转化为可交易证券的金融活动。对于企业来说,应收帐款、租赁、小贷、物业收入等都是资产证券化中良好的基础资产。 

通过资产证券化,企业可以将未来现金流转换为当前现金,将存量资产转换为流动资产,因此对企业融资和运营作用极大。不但如此,资产证券化融资还具有企业债所没有的其他优势。企业债强调的是企业信用,以企业整体为融资主体。但资产证券化是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(如,应收账款)的未来现金流为还款来源,强调的是资产信用,与企业自身信用评级并没有很强关联性。也就是说一个主体只有A评级的企业通过结构设计也可以发行融资成本较低的AAA等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。此外,企业债权融资是资产负债表右边融资,体现为企业资产负债报表的扩张,导致企业资产周转率和资产回报率的下降。相比之下,资产证券化融资是资产负债表左边融资,可以将存量、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移出表,在获得当前现金之时,盘活存量,提高资产负债表的周转率和企业利润。

企业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作用       

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,企业具有多重角色并获取一定利益。首先,在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转让之前,发起企业必须是基础资产的原始权益人,其相关权属在法律上可以准确、清晰地予以界定,能够在一定时期内合法、有效地使用、持有、处置资产,并且可以从中获取经济利益。第二,为保护发起企业和资产证券化投资人的利益,资产证券化过程需要设立一个独立法人实体(这个实体一般是以特殊目的载体,SPV,的形式存在)。发起企业是设立这个特殊目的载体(SPV)的委托人,并通过真实出售将原有基础资产转让给SPV。SPV在完成资产证券化产品销售后将收入转给发起企业,企业得到出售基础资产的现金,完成资产转让。此后,如果企业继续承担基础资产的服务功效,特别是租赁、贷款等业务,发起企业通常会持有维护款项清收功能,起到服务商职能,因此还可以享受有偿服务收入。

资产证券化步骤

资产证券化业务虽然在国内还处于培育阶段,名称听起来复杂,但业务步骤却相当清晰。首先,发起企业需要构建基础资产池,对未来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进行挑选与整理,形成可转让基础资产的资产池。第二步,企业可以委托券商设立SPV,通过真实出售将资产池转移给SPV,达到资产与企业主体进行剥离目的。其根本意义是达到风险隔离,在基础资产违约时,投资人对发起企业没有资产追索权,保护企业其他资产安全。第三步, SPV在券商的帮助下,对资产池进行现金流结构化处理,发行资产支持证券,并将发行所得按约定支付给发起企业,企业因此得到出售资产的资金,完成资产证券化的发行。

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

  企业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发展迅速。除了文章上面所说,资产证券化可以为企业开辟融资渠道,突破公募融资限制,降低融资成本之外,还可以通过资产出表,减低资产负债比率,优化企业财务报表,实现轻资产转型。当资产成功转让后,还会实现当前利润的大幅改善,并且获得的现金并没有使用限制,可以用于业务拓展或增加当期运营周转资金,从而提升资产周转率。

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主管部门是证监会。2004年2月,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》生效,企业资产证券化开始启动。2005年8月,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专项计划是国内第一单资产证券化产品。2014年9月,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改审批制为有负面清单的备案制,极大地推动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。到目前为止,2015年已经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有130单,是2014年发行单数的4倍,是自2005年以来10年总和的2.6倍。央企、国企,如五矿、华能、远东租赁、陕西交通等都已成功发行相关资产证券化产品。可以预见,随着对该金融的了解,资产证券化在企业的应用将迎来春天。

【本文发表在《南方都市报》2015年12月2号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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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杰群

郭杰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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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(中国)供应链创新学院院长,博导。兼任麻省理工学院运输与物流中心研究员、清华大学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中心研究员,上海市金融青联常委,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理事,北师大谢宇教育基金会理事,等职务。 此前工作于美国对冲基金Zais任全球投资委员会委员、亚太区总经理,IDC集团,瑞信投行,房利美。印第安纳大学经济学博士。发表学术、行业论文500多篇,著译作6部。 财新专栏:http://opinion.caixin.com/guojiequn_mjxx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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